•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

    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1-08 查看(0)
  •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及答记者问

    2021年9月15日,人民银行等10部门联合发布银发〔2021〕237号通知,要求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1-09-24 查看(971)
  • 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

    认定非法窃取比特币行为性质,必须先解决比特币能否成为刑法意义上财产的问题,即比特币所附着的支配权益能否成为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比特币的财产属性是根据国家不同时期的法秩序要求而不断变化的。当前,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而个人支配的比特币也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在比特币无法认定为财产的情况下,非法窃取比特币的行为,需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予以规制。
    2023-05-01 查看(187)
  • 追回代购虚拟矿机损失,以不当得利起诉可行吗?

    本案中:1 根据双方的陈述及在案佐证材料,可见某B收取某A的钱款是为了帮助某A购买虚拟矿机且已完成,因此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即某A与某B之间不存在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故本院对某A的诉求不予支持;2 对某B的辩解,本院予以采信。综上所述,本院对某A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23-03-13 查看(488)
  • 涉虚拟货币合同纠纷的司法裁判路径辨析

    来源于法律适用 ,作者:齐晓丹,北京市法院首届司法实务研究专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
    2022-09-20 查看(383)
  • 玩家投资矿机拟获取比特币收益惨遭失联,因涉及经济犯罪被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察

    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经审理,本案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2022-07-01 查看(828)
  • 无依据取得错转比特币,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某A虽上诉主张葡萄科技公司违法设立比特币网络交易平台,多充值5个比特币属于葡萄科技公司自身过错行为,应自担后果,但葡萄科技公司设立比特币网络交易平台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并不影响某A承担因缺乏合法依据取得相应利益而应负的返还责任,故某A的该项上诉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2022-06-11 查看(164)
  • 即便比特币理财协议无效,亦不影响后出欠条合法性

    对于案涉合同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应认为,比特币虽然没有货币属性,不能按照货币进行流通使用等,但其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某B、某A系针对涉案比特币账户的管理进行约定,其约定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不应认定合同无效。
    2022-05-30 查看(171)
  • 买卖比特币以太坊不交付构成违约,法院判决退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2020年7月2日,原告向被告通过银行转账15万元购买比特币、以太坊等产品。然原告汇款后,被告未按约向原告交付上述产品,并发现对方账户被冻结。现原告以诉称理由来院。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在收到款项后应及时向原告提供其所购买的标的物。现被告未能向原告交付标的物,已构成违约。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退还系争款项,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2022-05-30 查看(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