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知信息≠免费资源!平台投入获法律保护
该案突破“公知即免费”误区,确认平台通过机制设计、审核激励形成的结构化数据集合具有财产属性。判决平衡了数据流通与权益保护,否定“搭便车式竞争”,为数字经济中数据权属与使用边界提供了重要司法样本,推动行业从搬运走向原创。
平台投入成本如何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