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
――本标签下共聚合2条信息――
-
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集资、洗钱行为的认定
对涉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案件,应当对虚拟货币本质属性进行审查判断,区分以虚拟货币为投资对象的行为和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实施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
明知系违法犯罪所得仍助其购买比特币转移,一审认定构成洗钱罪并判刑二年罚金二十万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明知是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分别转换成人民币和虚拟货币,通过转账协助资金转移汇往境外,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