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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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签下共聚合3条信息――
  • 误将比特币转给他人要求返还,法院以不受法律保护为由驳回

    本院认为,对于比特币这种不合法的物,其交易亦不受法律保护,原告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误将自己的比特币汇入给被告账户,但该种交易行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属风险自担。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31 659比特币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

    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要求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