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执行

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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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贷未经批准不合法,受让其债权不予执行

    本案中,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融资业务平台,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牟利,违反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上述《通知》的规定,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此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恒元公司全程参与上述资金融通过程,其受让的债权亦不具有合法性,人民法院无法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