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案件宣判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吴巍)12月19日,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司法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应用于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全国首例案件,也是电子商务领域首例交易全流程上链存证的诉讼案件。

今年5月,深圳某企业与被告高某通过第三方平台签订协议一份,约定:原告将价值11788元的手机出租给被告使用,被告每月应支付租金569.60元;如果被告拖欠租金,原告有权单方宣布租赁物由租转售,手机价款=手机原值-已支付租金。原告将约定的手机交付被告,被告支付了首期租金,后未再支付任何费用。2019年9月,原告通过平台向被告发出通知,双方法律关系由租赁合同关系变为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买卖价款11218.40元及相应滞纳金。
据了解,电子商务的兴起为中国经济注入了新活力,但互联网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的风险和信任成本。电子商务纠纷也呈现出案件数量大、诉讼金额小、当事人地域分散、被告到庭率低等特点,拉高了商户和消费者诉讼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本案运用了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审理要点就在于智能合约全生命周期上链存证的司法认定。
因平台使用的自动信息系统接入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各方当事人的在线下单、签订合同、交付标的、逾期支付租金、发送通知等行为均自动在司法区块链进行了存证,确保了电子数据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全流程记录的可靠性。原告提交了上述相关证据及司法区块链存证哈希值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哈希值验算一致,且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前提下,认定该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本案事实认定的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通过平台签订的《用户租赁及服务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租赁物,被告应依约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被告仅支付首期租金,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宣布租期提前到期及产品由租转售,被告应当继续履行支付货款购买产品并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忻表示,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的司法链智能合约,在解决了电子数据可信流转的基础上,为双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和其他商业活动参与方构建起一种高效的互信协作机制。以本案为例,交易双方要约、承诺、签约、履约、违约、催告等行为通过智能合约系统实时记录在司法链,实现了交易链路全流程自动存证和执行。一旦一方的违约程度达到了程序预设的标准,智能合约系统自动转入纠纷解决的司法流程,实现了无人工干预,无外部因素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