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币
――本标签下共聚合8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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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知悉代币不得交易的情况下仍进行交易,对于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各承担50%的责任
本案中,双方在应当知悉代币不得交易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交易,双方对于合同无效的后果均存在过错,综合考虑双方主观认识状态、在涉案交易中所处地位等因素,本院认定双方对于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各承担50%的责任。 -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021年5月18日)
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
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要求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
投资矿机获取虚拟币收益不受保护,法院建议双方当事人径向公安报案
本案中,从性质上看,币、矿石是一种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公民投资、交易这种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双方当事人向公安报案,通过公安机关的追缴获取赔偿。 -
数字化时代的全新数字货币(黄奇帆)
数字化时代对人类社会的影响遍及各行各业,不仅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以区块链为核心的技术甚至开始改造组织中的生产关系。在这样的背景下,数字货币应运而生并发展迅速,甚至开始挑战现行的货币发行体系。着眼未来,它有哪些形态,锚定物是什么,可能面临哪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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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09-04)
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